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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垃圾中轉站建設標準时间:2020-12-10 新型垃圾中轉站合理建設,可以美化周邊環境,又能解決二次污染,減少了蚊蠅的滋生,提高了車載效率,減輕了工人勞動強度,同時降低垃圾運輸成本。 垃圾中轉站設計規模應根據服務區域內規劃人口數預測的垃圾產生高峰月的平均日產生量確定,不宜大于30t/d。 1、垃圾中轉站建設宜獨立占地,新開發區、工業區、新建大型住宅區、高層樓宇、舊城(村)改造等區域可考慮附建式,或考慮選在綠地、山邊等區域或建地下式(地埋式垃圾站)、半地下式(垂直式垃圾站)。 2、垃圾中轉站建設應按規劃人口、人均垃圾產生量、垃圾站轉運能力等條件設置。 3、垃圾中轉站選址應充分考慮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各項污染指標應達到相應環保要求。 4、垃圾中轉站應方便接電、通水、交通,應設置三相動力線路,每個廂體用電功率25千瓦,每個站需配1.5寸水表,進站路寬≥8m,入廁人行通道應與入站小型機動車或手推車通道分開。 5、應盡可能遠離住宅樓,與住宅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6、應便于連接市政污水管網,排污管直徑應≥300mm;站內應采用暗管排放滲漏液,站內排放管直徑應≥200mm。 |